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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出台落实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的实施意见

来源:甘肃省民委 日期:2022-09-18阅读:

近日,甘肃省委统战部、甘肃省发展改革委、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民委、甘肃省乡村振兴局和共青团甘肃省委员会共同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底,甘肃全省各族青少年跨省和省内跨地区双向交流活动在全省范围内普遍开展,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各族青少年相互理解尊重、相互包容欣赏、相互学习帮助,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今后将开展4大类、10个方面的主题交流活动:

一是开展“陇原石榴籽·同心共交流”主题活动。全面开展省际间主题交流活动。组织参加国家开展的东中部地区和民族地区各族青少年学生主题夏(冬)令营活动。将“交流计划”纳入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机制,省、市(州)、县(市、区)每年至少开展1次各族青少年学生主题夏(冬)令营活动。精心打造交流项目品牌。根据不同区域、不同阶段青少年特点和需求,深化实化细化“交流计划”内容和形式,实行项目和流程定制,形成“进教育实践基地”“进历史文化场馆”“进社会大课堂”“进同龄人家庭”等一系列“菜单”,打造交流活动“套餐”,以场景式、互动式、体验式、沉浸式等方式,生动鲜活地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布局命名一批青少年实践交流基地。依托各级各类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在甘肃全省布局和命名100个各具特色的各族青少年实践交流基地。广泛开展文化交流和联谊活动。省、市(州)、县(市、区)每年至少开展1次各族青少年“石榴杯”主题征文、知识竞赛、书画摄影展和全民健身、体育赛事等文化交流活动。每年组织甘肃省内各族青年科技工作者、文艺工作者、新闻工作者、新生代企业家等群体,至少开展1次互访联谊、研修培训、参观考察等交流活动。

二是开展“陇原石榴籽·同心共实践”系列活动。大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的认知特点,支持学校依托少先队、共青团、学生党支部、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等,针对性地组织各族学生共同参加研学旅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教育等多种形式和类型的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深化校园实践活动。每年选定15所左右的中小学广泛开展“铸牢一个意识、提倡一种精神、培育一项文化、营造一个氛围”校园实践示范活动。

三是开展“陇原石榴籽·同心共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省、市(州)、县(市、区)每年至少开展1次彰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意义的志愿服务交流活动。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符合不同学段学生特点、各族学生乐于参与的志愿服务活动。甘肃省内每年组织一批大学生社会实践团队深入民族地区,开展“服务基层群众、加强民族团结”志愿服务活动。培育树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培树一批促进各族青少年团结交融的志愿服务组织和社会公益项目,积极选树宣介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志愿服务活动的优秀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工作者典型。

四是开展“陇原石榴籽·同心共结对”帮扶活动。深入开展帮扶交流活动。建立健全城市、学校、家庭、班级、教师、学生等多层次多形式交流合作机制,广泛开展以结对合作、联谊联心、济困帮扶为主题的“陇原石榴籽·同心共结对”帮扶活动。省、市(州)、县(市、区)每年至少开展1次校际间“千校手拉手”互动活动。拓展丰富帮扶活动渠道和载体。依托东中西部高校协作,加强高校学生交流培养,支持更多民族地区高校学生到东中部高水平大学学习。推动就业创业“手拉手”,支持更多民族地区大学毕业生到东中部实习,开展就业创业交流培训,帮助各族青年更新就业观念,提高就业创业技能,引导联合创业、互嵌发展。

《实施意见》强调,一要建立协调机制。成立甘肃省落实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定期研究、及时解决“交流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二要明确责任分工。甘肃省委统战部强化政策指导,牵头组织督促检查;甘肃省民委做好统筹协调,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强化宣传舆论氛围营造;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加强与天津市沟通协作,指导涉藏州县落实“交流计划”;甘肃省教育厅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各族青少年学生交流的指导和支持;甘肃省乡村振兴局会同团省委依托东西部协作机制,对“交流计划”给予支持;共青团甘肃省委员会发挥各级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引导和服务作用,动员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三要广泛社会动员。采取思想动员、政策支持、典型宣传等方式,支持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参与推动各族青少年交流,推动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培育“志愿家庭”,搭建青少年交流活动供需对接平台,细化落实公益事业税收减免政策等。引导社会力量,为“交流计划”开展提供住宿、餐饮、交通、场地等保障;引导有关社会组织和学校建设一支稳定专业的志愿者队伍;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专项资金等,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动局面。四要强化政策支持。制定“十四五”期间甘肃省落实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的年度工作计划。精心设计和实施一批示范项目,选择一批重点市(州)、县(市、区),着力打造“交流计划”品牌,发挥好引领示范作用。将“交流计划”纳入东西部协作机制工作规划和年度重点任务,项目资金予以倾斜。将“交流计划”纳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和创建活动评选范围。五要做好宣传引导。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大力宣传各族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的重大意义和显著成效。突出青少年的主体地位,广泛开展青少年主题宣讲活动,用真人真事和真情实感,向家人、老师、同学讲述交往交流交融、团结友爱互助的故事。选树和宣传各族青少年交流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推动形成典型引路、比学赶超的良好风尚。创新宣传方式,统筹各类媒体资源,大力推进全媒体传播,推出系列宣传报道和文宣产品,实现线上线下全覆盖。六要开展督导评估。加强对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实施的督促指导,每年开展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试点示范项目评估。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深入实施。


文稿来源:甘肃省民委

栏目编辑:孟映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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