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民委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具体贯彻落实举措。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内蒙古自治区民委党组书记王俊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会议精神,抓好典型培树,认真做好第八批内蒙古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评选命名,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深化创建内涵、丰富创建内容、拓展创建形式,积极推动横向联创、纵向推进,推动创建工作系统化、品牌化;认真贯彻《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发展规划(2021-2025)》及分工方案,完善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测评指标,推动创建工作落实落细,形成创建工作合力;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引领工程,扶持一批创建工作项目,推出具有地区特色的示范品牌,着力打造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开展创建工作的创新典型,全面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升级版示范典型。
文稿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民委
栏目编辑:孟映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