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择优推荐、严格评审、社会公示,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委统战部、四川省民族宗教委联合命名160家地区和单位为四川省第六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始终坚持高位推动,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积极探索创建工作新路径、新载体和新做法,在各级各地、各行各业大力培树了吉福社区、法律援助中心、石榴籽调解室等一批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和较强示范效应的先进典型,推动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断取得新的突破。
四川省将继续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着力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着力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着力推动各民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共同奋斗,着力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着力推动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面提质增效、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为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